青岛创客之家财税-青岛公司注册-黄岛代理记账-税收筹划-公司变更-资质代办-青岛公司起名-青岛创客之家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财税百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税百科 > 代理记账 > 公司转让核心差异与提醒

公司转让核心差异与提醒

发布时间:2026-07-24 10:09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62
      几个核心差异与提醒
      税款承担方:无论哪种情况,法定的纳税义务人都是转让方本人(或企业)。个人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还负有法定的扣缴义务,需要在支付款项时代扣税款并申报。
      合同约定能否“包税”:虽然交易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税款由受让方承担,但这种“包税”条款不能对抗税务局。如果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税,税务机关仍然会向作为法定纳税人的转让方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股权成本计算:如果你持有的股权是分多次以不同价格取得的,在转让部分股权时,个人和企业的税务处理都普遍采用“加权平均法”来计算转让的成本。
分享到:
推荐服务

Service project

宋经理:16678578811

西区业务部:黄岛区双珠路207号金融广场2号楼6001室

东区业务部: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216号城市桂冠B座802室

扫码咨询

公众号

版权所有 © 2020 青岛创客之家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010288号-1   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37021102001599号
友情链接:

扫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