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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3-07-27 10:20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702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财税支持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黄岛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借款前12个月内(以借款申请日为准),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拖欠职工工资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按每人30万元的标准核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3、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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