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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销农产品,可以同时开具免税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发布时间:2024-07-05 15:44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564
      《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等规定,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每次办理放弃免税权的有效期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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