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青岛市支持展会做大做强补助(8月)
发布时间:2026-08-31 14:42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158
政策事项
对在青展览场馆举办的、展览天数3天(含)以上的市场化展会:
1.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的, 按规定给予10万元支持; 在1万平方米基础上, 展览面积每增加5000平方米,增加支持5万元。
2.对首次举办且举办时间为当年11月至次年3月的, 支持标准上浮10% 。
3.单个展会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享受)条件
1.申报主体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山东青岛)“失信惩戒对象”目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2.同一主体一年举办多届同类题材展会的,只支持其中一届。
3.申请支持标准上浮10%的展会,其举办起止时间均需在当年11月至次年3月期间。
4.有关名称解释。
(1)“展览面积”是指参展商使用的场馆室内面积与室外展位所占面积。其中,场馆室内面积包括展位所占面积及展位间必要的走廊、通道面积(不含开幕式场地、会议区、洽谈区、餐饮区、办公区、休息区、仓储区以及与展会主题不符的展览面积),展览面积通过现场核实进行确定。
(2)“首次举办”指展会自其创办以来第一次在青举办。
所需申报材料
1
支持展会做大做强补助审核表
电子文件
原件扫描件
在线填写表单,下载后盖章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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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文件
原件扫描件
3
主办单位的批文(回复函)或合同(协议);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
电子文件
原件扫描件
如需主办单位批准,需提供主办单位的批文(回复函)或合同(协议);如需相关单位审批或备案,需提供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
4
项目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展会费用结算单和场地租赁费用发票
电子文件
原件扫描件
5
展位平面图、展商名录、展馆提供的展会使用场地规模证明(盖章)
电子文件
原件扫描件
场地证明盖章
6
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盖章)
电子文件
原件扫描件
签字盖章。
下载
7
项目总结
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
申报审核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在青岛政策通平台上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进行申报。
2.审核:市贸促会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
3.评审:市贸促会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4.公示:向社会公众公示兑现名单。
5.兑付:向申请单位兑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