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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06 10:49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492
优惠内容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一、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1、申报主体应为青岛市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申报日正常经营2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企业组织结构健全,近2年内(2021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申报领域明确的方向与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服务型制造能力明显,2022年1月1日至今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3个。2022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3、申报企业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对行业服务型制造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申报领域: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节能环保服务、供应链管理、设计创新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
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
1、申报主体应在青岛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申报范围明确的方向与要求。须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近2年服务制造业企业不少于100家。
3、申报方向: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申报材料

山东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表、文字说明材料、佐证材料和承诺书(见申报通知附件)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点击“2023年青岛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项目”申报链接,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于6月14日(星期三)前线上材料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报送至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不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并作出书面承诺(附件3),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积极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指导企业规范填报相关材料,切实提高材料质量。严把申报审核关,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线上初审和查重审核。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查询企业是否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以及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并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查证。初审结果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同时函告同级财政部门,并于6月16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文件(附件4)、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附件5)通过金宏网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

(三)完整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对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

(四)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通过区市初审和完整性审核的申报主体,须下载打印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于6月20日(星期二)前报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于6月21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文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申报书纸质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

(五)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进行项目查重和复审,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报送。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科室/处室:市场配置促进处1、
联系人:吕毅
联系电话:0532-85911315
政策依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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