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4年度鼓励时尚演艺活动奖补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05 08:46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413
优惠内容
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对于进行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常态化演出的社会投资演艺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年演出量达到100场、累计总人数达到5000人次的,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三年;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年演出量达到150场、累计总人数达到7500人次的,每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三年。
申报条件
符合奖补条件的进行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常态化演出的社会投资演艺场所。
申报材料
1.申请书或申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写明项目单位情况、所属或纳统行业、项目自身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申请支持金额,并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企业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原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营业面积证明材料;演出场次证明材料(营业性演出审批许可材料等);观看演出人数证明材料(票根或者网络售票系统证明等)。
申报流程
(一)2024年度数据统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开始,申报时填写2024全年预计数据,待年度完成后以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均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各申报单位由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并加盖公章,通过初审后,由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分别统一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
(四)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受理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20日,逾期不受理。
(五)同步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申报办理
1.申报单位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2.申报单位选择项目,点击【立即申报】按钮,进入申报详情页;
3.申报单位查看项目详情页后,再次点击【立即申报】,进入项目申报页面,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材料。
4.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安排专人做好申报项目网上初审工作,将审核人员姓名、所属科室和手机号分别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金宏邮箱),青岛政策通运维部门为初审人员分配独立审核帐号(端口)。
5.以上申请材料均需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提报,材料上传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13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或无符合条件项目,不再受理。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科室/处室:市场管理处1、
联系电话:0532-85812515
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2024年度鼓励时尚演艺活动奖补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