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六批)高新区先进制造业政策资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4-12-06 11:19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348
优惠内容
第七条 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于获得市级综合技改奖补和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扶持的企业,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于投资500万以上的技改项目须为纳统在库项目才能申请区级奖励)。企业所获区级技改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给予30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对新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营业收入1000 万(含)以上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高新区胶州湾北部主园区(下称高新区)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注册时间满一年的制造业企业。
申报材料
青岛高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责任承诺书、营业执照、2023年度完税证明及申报单位信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2月20日17:00前登陆“青岛政策通”平台并按照平台上各申报项目所需材料网上提交预审,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成单个PDF文件网上提报,逾期不再受理。预审通过后电话通知企业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至高新区管委创业大厦A座(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2109办公室。
2.评审拨付。高新区经济发展部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要求下达资金计划,由财政金融部按程序拨付。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
联系科室/处室:企业服务事业部三部1、
联系电话:0532-68686931
联系科室/处室:政策通平台服务电话 (人工客服:工作日,9:00-11:30、13:30-17:00)2、
联系电话:0532-85017188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青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第六批资金申报的通知
青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关于印发《青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