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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邮轮旅游奖补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5-01-06 14:12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359
优惠内容

(一)访问港客源奖励
对使用或引进邮轮来青运营访问港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以实际入境(入港)的邮轮游客按自然年度统计人数,入境邮轮游客给予200元/人补贴,入港邮轮游客超过2000位(含)给予100元/人补贴。
(二)始发港客源奖励
对招徕游客从青岛邮轮母港出境或离港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自然年度累计乘邮轮出境或离港游客人数,2000人(含)至5万人的,给予200元/人补贴;5万人(含)以上的,给予300元/人补贴。
(三)邮轮常态化运营奖励
鼓励邮轮公司在青岛常态化运营。每年自青岛始发的邮轮(含转港)以10个航次为奖励起点,在实施游客人数奖励的基础上,对于运营国际邮轮航线且邮轮吨位数在7万总吨以下的,每满10个航次给予50万元补助,运营满30个航次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助;对于运营国际邮轮航线且邮轮吨位数在7万总吨(含)以上的,每满10个航次给予80万元补助,运营满30个航次及以上的,给予300万元补助;对于运营国内邮轮航线(含无目的地海上游)每满10个邮轮航次,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30个航次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补助。
(四)购买邮轮运营奖励
对本政策有效期内购买邮轮的在本市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将青岛作为邮轮始发港,经营2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50个航次,经审核达到要求后,按照出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新建造邮轮最高不超过1亿元;二手邮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五)首航奖励
2023年1月1日起,对第一个以青岛邮轮母港作为始发港运营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对第一个引进国际邮轮载客来青访问的邮轮公司、旅行社或船代等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补贴3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青岛市依法从事邮轮旅游业务的邮轮公司、旅行社等企业。
(二)申报和范围
申报业务年度为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原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企业按照要求填写并提报上一年度《青岛市××年度邮轮旅游奖励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申报承诺书》(附件5);

3.企业申报购买邮轮运营奖励,需提报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1.企业线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为:一是2025年1月17日前登录“青岛政策通”并完成相关项目申报;二是申报单位选择项目,点击页面中的【申报链接】,进入申报详情页;三是申报单位查看项目详情页后,点击【立即申报】,进入项目申报页面,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材料。

2.山东港口邮轮文旅集团负责提供《青岛市××年度邮轮信息统计表》(附件2)、《青岛市××年度邮轮旅客出入境(港)统计表》(附件3);青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提供《青岛市××年度邮轮旅客出入境(港)统计表》(附件3),并于每年1月17日前提供给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

3.初审。申报企业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成线上初审,并将《青岛市××年度邮轮旅游奖励补贴汇总表》(附件4)和审核报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4.复审。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扶持资金安排意见报市财政局。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科室/处室:市场推广处1、
联系电话:0532-85812569
政策依据

关于申报2024年度邮轮旅游奖补资金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岛市邮轮旅游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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