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客之家财税-青岛公司注册-黄岛代理记账-税收筹划-公司变更-资质代办-青岛公司起名-青岛创客之家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政策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资讯 > 2024年向青岛以外游客销售青岛旅游产品奖励项目

2024年向青岛以外游客销售青岛旅游产品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5-01-09 16:41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371
优惠内容

对可向游客提供2项以上旅游服务的在线旅游综合营销平台企业,针对青岛以外游客销售青岛住宿、景区、交通等旅游产品,年销售青岛旅游产品订单量排名前3,且年增长5%以上的,每增长5%,给予10万元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向游客提供2项以上旅游服务的在线旅游综合营销平台企业,针对青岛以外游客销售青岛住宿、景区、交通等旅游产品,年销售青岛旅游产品订单量排名前3,且年增长5%以上的,每增长5%。
2.符合条件的平台,应提报2024年1月20日-2025年1月19日期间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或申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写明项目单位情况、所属或纳统行业、项目自身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申请支持金额,并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企业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在本市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原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所有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主体单位公章和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公章(在申报文本封面及内文相应地方盖章,同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有关证件需扫描成电子版)。提供复印件的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由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负责查验。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的需提供说明。未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所交材料如无特殊说明概不退还。政策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和具体申报时间,可在申报通知中一并说明。

注明:1、相关在线旅游产品交易订单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交易订单汇总表,提供不少于两类业务交易总额);本年度订单交易情况与上年度交易情况对比说明(包括增长率、统计方法说明等);2、获得市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如有);3、其它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一)每年9月底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申报通知,各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工作领域)内的申报、初审工作并统一汇总上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审核、评审及认定工作。

对于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达到有关支持标准但本实施细则未作出详细规定的,按照有关程序研究办理。

(二)各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一项目已由国家、省、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确定支持的,不再进行奖补资助。申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申报项目拟支持金额超过资金预算总量时,将对申报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竞争性分配、择优奖补。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严格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科室/处室:市场推广处1、
联系电话:0532-85815238
政策依据

关于对青岛以外游客销售青岛旅游产品给予奖励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分享到:
推荐服务

Service project

宋经理:16678578811

西区业务部:黄岛区双珠路207号金融广场2号楼6001室

东区业务部: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216号城市桂冠B座802室

扫码咨询

公众号

版权所有 © 2020 青岛创客之家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010288号-1   网站地图

扫描咨询